关于连州镇“10·23”森林火灾情况的通报
各镇(民族乡)人民政府,市有关单位:
2013年10月23日,连州镇白石眉村与保安镇大湾冲村交界处发生森林火灾。为吸取这宗森林火灾的经验教训,进一步提高乡镇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,现将森林火灾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森林火灾的基本情况
2013年10月23日下午16时左右,连州镇白石眉村后背山发生山火,一直到17时50分市防火办才接到群众来电报警说有山火,市防火办值班人员马上将火情告知连州镇分管领导,20分钟后回电说是保安镇管辖的山,随后告知保安镇,保安镇又说是连州镇管辖的, 两镇互相推诿。18时30分,市防火办马上启动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,讯速调动护林消防机动中队、连州镇、大路边镇、星子镇、保安镇护林消防中队约70人参加扑火,扑火工作在夜间山高坡陡的不利条件下进行。森林火灾发生后,森林公安分局马上介入调查。火灾发生后,省和清远市领导非常重视,省防火办曾伟才主任、省航空站张志鸿站长、李嗍科长及时赶赴我市上,与市委常委吴凤莲、市林业局严世志、李林财、吴少剑、唐国荣,以及保安镇党委书记廖习妹、连州镇党委委员潘康喜等一同亲临现场指挥。火场于23时30分得到控制,24日零时30分将明火火线扑灭。24日早上, 市长刘泽和亲临火灾现场并作出重要指示, 要求严查此案并通报火灾情况。经林业局工程师实地勾图,经核实过火面积630亩,属于连州镇的行政区域。
二、认真吸取这宗森林火灾的教训
这宗山火,除天气连续干旱的客观因素外,也暴露出以下主观方面的问题:一是镇主要领导、分管领导没有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和组织人员扑救;二是镇、村、组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,山火发生后2~3小时内,镇、村、组没有作出反应;三是镇护林员巡山护林不够到位,对火情没有及时发现;四是预警监测机制不够到位,山火发生后没有人员报告火情;五是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太慢。
为了进一步提高各镇(乡)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识,市政府决定对连州镇政府给予全市通报批评,并对镇主要领导实行诫勉谈话,对连州镇今后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实行整改,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于11月15前报市政府。今后各镇(乡)出现类似情况的, 将严格按照《清远市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》、《连州市治理“庸懒散软”》的规定,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。各镇(乡)要深刻吸取这宗森林火灾的经验教训,认真分析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,强化组织领导,强化责任机制,强化队伍建设,强化宣传教育,强化巡山护林,强化预警监测,强化应急处置。
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3年11月7日